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赛事活动监督管理,优化服务,保障安全,促进汽车摩托车赛事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以下简称“中汽摩联”)制定了《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在此基础上,中汽摩联根据卡丁车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对赛事组织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制定了本指南,与《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共同作为卡丁车赛事办赛工作的指导和依据。

二、赛事分类及举办要求

依据《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三条,国内开展的汽摩比赛分为 A、B、C三个类别。

(一)A类赛事需通过中汽摩联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B类赛事需经举办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并在比赛举办的上一年度向中汽摩联提出申办。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组织体育赛事的职能或经营范围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2.拥有与竞赛规模匹配的组织机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与承办赛事规模相匹配的经费和社会信用;

4.可以提供竞赛所需场地、设施及器材,有能力协调安排与赛事规模相匹配的交通、食宿等条件,符合相关竞赛、安全、消防等要求;

5.有完善的赛事组织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

6.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中汽摩联于每年12月公布下一年度计划举办的A、B类赛事计划。申办单位需向中汽摩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函,包括办赛目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比赛计划名称、时间、地点、形式、规模等基本信息;

2.工作方案,包括承办方从业经历、赛事组织专业人员条件、赛事承办地场地条件、配备设施器材条件、食宿交通条件、医疗卫生保障条件、安全保障条件、赛事经费保证等。

申请单位将相关申办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sport@camf-motorsport.org.cn,并将纸质原件寄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37号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运动部。

收到材料后,中汽摩联对申请单位递交的材料以及机构资质进行评审,符合竞赛组织基本要求的申请单位,中汽摩联将与其签订《赛事承办协议》。

(二)因卡丁车赛事具有一定危险性,举办C类赛事的组织者,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在中汽摩联C类赛事认证平台进行认证。具体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第四条(五)。

三、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根据赛事等级不同,应符合相应要求。举办国际性卡丁车赛事须符合国际汽联卡丁车场地标准,且经过国际汽联、中汽摩联卡丁车项目委员会验收合格。全国性及地方性卡丁车赛所使用场地须参照国内《卡丁车场地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四、竞赛组织工作

(一)组委会

赛事活动主办方和承办方应当建立组委会等组织机构,根据需要设立竞赛、安全、新闻、医疗等部门,明确分工和责任,协同合作。

(二)竞赛文件

赛事组织者应当在比赛举办前发布赛事通知,及时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赛事活动信息,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主办方、承办方、参赛条件、奖励办法等。

赛事组织者应在赛前1个月公布赛事文件,主要包括竞赛规程、实施方案、秩序册等,根据中汽摩联制定公布的卡丁车项目竞赛规则和技术规则起草。

1.竞赛规程

内容包括赛事名称、日期、地点、参赛单位、赛事项目设定、参赛办法及参赛资格、报名办法、比赛办法及比赛规则、费用标准、录取名次及奖励等。

2.赛事实施方案

内容包括赛事名称、赛事规模、参加对象、安全保障方案、大型活动方案、后勤保障措施、宣传方案和各类应急预案等。

3.参赛指引(秩序册)

内容应包括比赛规程、组委会及下设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和相关联系方式、竞赛委员会名单、参赛车队组成人员名单、日程表、各组别报名名单、赛道图(包括裁判站点位置、各站点裁判岗位及数量)、场地配置图(包括车检区域、医疗中心、控制中心、赛事仲裁室、轮胎配发点、维修区配置、行政检验办公室、公告栏等)、后勤服务信息(用餐、交通、酒店信息等)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三)参赛资格

参赛者须持有中汽摩联当年颁发的有效卡丁车比赛执照,比赛执照相关要求参见《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其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到场陪同,并由其父母或指定监护人签署参赛同意书。

(四)车辆及车手安全防护装备要求

赛事使用车辆须符合国际汽车联合会卡丁车委员会(CIK-FIA)颁布的技术规则(Kart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和《中国卡丁车锦标赛技术规则》的规定。

车手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安全带、座椅、车手服装、手套、头盔等)须符合国际汽车联合会卡丁车委员会(CIK-FIA)颁布的技术规则(Karting Technical Regulations)的规定。

(五)保险

1.参赛者

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为参赛车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医疗险,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和30万元。

2.工作人员和裁判

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为赛事工作人员和裁判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医疗险,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和30万元。

3.公众责任险

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购买赛事公众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六)裁判员选派

选派卡丁车项目赛事活动裁判员应按照《中国汽车摩托运动联合会裁判员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就近的原则选用有资质的裁判员。

五、赛中执行工作

(一)报到

1.行政检验

应确认参赛者的执照、保险、参赛车辆信息,由仲裁委员会签发包含所有参赛人员和参赛车辆信息的文件,发放必要的证件、秩序册、参赛指南、车辆胶贴等赛事资料。

赛事组织者应与参赛车手签署报名表及免责协议,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分担等内容。

车手参赛资格应严格把控,不同类型赛事对应不同类型车手执照,不得混用。赛事级别不同,要求车手所持执照等级不同,应严格按执照等级报名参赛。

2.车辆检验

车检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卡丁车锦标赛技术规则》中的相关要求执行。在赛前预车检中,必须针对安全改装和车手装备进行严格检查,禁用不合格的车手安全装备。

(二)赛前检查

赛前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到岗情况、医疗急救方案落实情况、消防清障方案落实情况、紧急介入方案落实情况、疏散撤退等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通讯是否畅通、赛道路线布岗及安全情况、油料存储安全情况、车手安全装备、赛车安全装备等。

(三)相关会议

1.组织者会议

根据不同阶段及工作性质,召开不同范围的组织者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组委会各部门代表、协调单位代表、竞赛各部门负责人、赛事总监/主管、技术代表、仲裁、车队代表等。会议主要目的是通报信息,协调工作,解决问题。

2.车手会议

赛事组织者通过车手会议将安全、程序等赛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信息传达给车队和车手。

3.安全培训

应在赛前对所有竞赛组织岗位、裁判、参赛车手、车队成员、媒体记者、观众进行安全培训及教育警示。可单独开展,也可结合其他培训或会议进行。培训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卡丁车赛事的竞赛规则、规程、安全知识、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法规。

六、安全保障

赛事活动组织者可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赛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比赛组织单位应共同做好如下工作:

1.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3.符合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医疗、卫生、防疫、食品、交通、安全保卫、消防、安监、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措施;

4.主动购买公众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车辆保险等;

5.如因地理、气候、赛事激烈程度等各种因素,对参赛者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要求其提供符合赛事活动要求的身体状况证明,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6.为赛事配备救护车和医护人员以及相应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救护车每天须待命于赛车场,赛车场距离指定医院不超过5公里。

7.严格执行体育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属地防控要求,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周密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各类卡丁车赛事活动成为疫情传播扩散的渠道。

赛事组织方应引导相关人员(包括参赛者、裁判员、志愿者、观众、工作人员等)履行诚信、安全、有序的办赛、参赛、观赛义务,做到: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遵守体育道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使用兴奋剂、操纵比赛、冒名顶替等行为,确保赛事活动公平公正开展;

3.遵守竞赛规则、规程、赛场行为规范和组委会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现场管理,维护汽摩赛事活动正常秩序;

4.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坏体育设施,不得影响和妨碍公共安全,不得在汽摩赛事活动中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5.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赛场文化氛围和舆论宣传氛围;

6.维护赛场秩序,防止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防止不文明不健康、有侮辱性或谩骂性、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反社会倾向等方面的言论、旗帜和标语出现,严禁携带危险品出入赛场。

七、赛事熔断机制

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赛事组织者应建立熔断机制。赛事组织者比赛期间应密切关注赛事进程,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遇到突发的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预测的危险,应及时终止赛事,并启动应急预案。

八、赛事宣传与推广

承办单位须做好赛前、赛中、赛后宣传报道与赛事推广工作,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平面媒体、自媒体等多种方式对赛事进行传播和推广。

九、大型活动

赛事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幕式、颁奖仪式等。

(一)开幕式

开幕式由当地承办方负责策划,与主办方共同确定开幕式内容。开幕式应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和人文特色。

开幕式流程如下:

1.介绍到场嘉宾;

2.国旗入场、奏唱国歌;

3.领导致辞(顺序:承办方领导致欢迎辞、主办方领导致辞、赞助商代表致辞);

4.裁判宣誓;

5.车手宣誓;

6.主办方领导宣布开幕;

7.节目表演等。

(二)闭幕式

闭幕式由当地承办方负责策划,与主办方共同确定闭幕式内容。闭幕式应反映当地风土人情和人文特色。,流程没有特别规定。

(三)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可分即时颁奖或赛后颁奖。即时颁奖为每组决赛结束后即刻颁奖,赛后颁奖为所有组别决赛结束后一起颁奖。

颁奖流程如下(一般情况下只为前三名颁奖):

1.介绍获奖人员,请获奖人员登上领奖台;

2.请颁奖嘉宾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花环(可以安排一名或多名嘉宾),由礼仪人员分别送上奖杯和花环;

3.由礼仪人员为获奖者送上香槟(也可以由嘉宾发放)(青少年组别除外)。

十、其他

(一)本指南适用于国内各级各类卡丁车比赛,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属中汽摩联。

(二)本指南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附件:1.《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办赛指南》

2.《卡丁车场地技术标准》

3.《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车手、车队注册登记管理办法》

4.《2021年中国卡丁车锦标赛技术规则》